〔2021〕356号
各市(地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哈尔滨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求,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切实维护百姓合法权益,开展全省新建商品房逾期未交付使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按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约定,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付至今未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。 二、有关要求
各市(地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市本级和下辖各县(市、区)范围内所有在建在售已售商品房项目开展统计调查工作,做到应报尽报,对出现漏报、瞒报等工作跑粗问题,如后期通过新闻报道、信访、群众举报等其他渠道获取并可以证明未能应报尽报的单位,我厅将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。
三、报送时间
请各市(地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报统计表,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。
联 系 人:张雪芹
联系电话:0451-53621744
邮 箱:zxq53632262@163.com
![]() | 附件:商品房逾期未交付情况统计表 |
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3月29日